为保证公正地位,确保本公司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本公司授权人(公司总经理)和全体员工承诺:
(1)本公司严格按照获准认可的检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公正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以数据为准绳,保证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
(2)本公司的运行符合CNAS-CL01:2018(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CNAS-CL01-A019: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软件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A020: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真实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不欺诈、不夸大、不偏离、真实守信,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可追溯。本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科学、公正、诚信、可靠,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依法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本公司领导层、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活动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任何内部、外部的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干预和影响。
(4)本公司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本公司也不得使用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5)本公司保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不得与检验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信性;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不用客户提供的检验检测物品进行技术开发。
(6)本公司为独立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标准。
(7)本公司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准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准向被检单位提出任何与检验检测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受检单位兼职或受聘;不准参与顾客产品的经销、推销、推荐、监制等可能削弱本公司能力、公正性、诚实性、诚信性、独立判断力或影响职业道德的活动。
(8)本公司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9)本公司领导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遵循CMA/CNAS发布的和本公司适用的认可规划、认可准则的要求,以及《质量手册》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检验检测服务,本公司的工作质量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